我曾想嫁鸡随鸡嫁狗随狗,愿待在他的院子里做一个挂名夫人,做一件装饰的器物,可惜已不能如愿。我本只是单纯的想‘先活着’,哪怕是‘苟且偷生’都可以,但是现在,我想的却是‘怎样都可以,但偏偏不能死在宋礼手里’。

    从某种角度来说,我这样的心境变化似乎还挺有趣。想不到事到如今,我竟然也变得逐渐拥有自己的意志,而不是随人拨弄随波逐流。

    经历了那样的骚动,街上的人流比先前少了许多,走起来没有那么费力了。街道两摊贩售卖的物品也变得可以一览无余,不用挤破头脑往前冲才能瞥见一角。

    也因为刚才的喧闹,在节日里摆出门的雏菊被慌乱逃窜的人们撞倒。我蹲下身,轻轻扶起这盆娇弱的花朵,折断的碎枝跌落在地上,像在啜泣。

    我将它捡起来,站直身子,眯起眼睛抬头向上看,乌青色的砖瓦屋檐连绵交叠,仿佛可以无限延申天空尽头。我一向很喜欢我们城里的这些乌青色的砖瓦屋顶,尤其是在阴天起雾的时候,乌青色与白灰色交融,缭绕而湿冷的雾气渗进冰冷的砖瓦,再升腾而起,屋檐在白雾中被吞没,若隐若现,青色与灰色溶化了,仿若无仙的仙境。

    但令我不快的是,这副不多见的冷淡却美的景会让我一瞬间想到宋礼。

    所以现在我已经没有以前那样期待王城的街道飘起白雾了。

    还是晴天好……啊……

    当视线不再落在建筑物上,向下落去时,我看到了一个熟悉又没必要出现在此时此景里的人。

    真麻烦。

    宋礼站在不远处的枯树下,似是注意到了我的视线,微微歪过头来瞧我。

    我还算是比较了解他眼神的含义的,他在叫我过去。

    真是不想动。

    脑子里产生了这个想法,身体也随之凝固在原地。我看了眼手中的花,将它放进花盆里,再抬眼看他时,他向我伸出了手——

    我不得不过去。

    然后习惯性地绕过了他的那只手,走到他身侧,将手放到他的臂弯里,轻轻抓住他的衣服。

    “大人今天也出门吗?”

    他应了一声,语气有些淡。虽然他往常就是又冷又轻飘飘的语气,但是比起往常要显得更刻意一点。

    “难道是想我了,才特地出门制造了偶遇?”